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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下独酌之二的意思_月下独酌古诗带拼音版

  先哲教诲,道即在人伦日用之中。酒如五谷,实生活常物,但其品评却备极霄 壤之别。赞之者曰:金液、甘露、天之美禄;毁之者曰:魔浆、祸泉、狂药!呜呼, 酒之名何以如此之歧?酒之道又且安在?且间必大有“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 非常名”之奥义。蛙在井底,固无知星汉之璀璨,鼓腹吐声,想无损洪钟大吕。于 是乎跃跃然,试献酒意三说。

月下独酌之二的意思_月下独酌古诗带拼音版  第1张

  酒为人造之水

  首先,无论视酒为“合欢之水”,抑或“甘辛之水”,先人大都以水解酒。先贤考证,酒字的初形, 即是水意。清儒翁方纲认为,酒古文“象形谐声也”,字为瓶形,内有水,“若水在壶”(翁方纲《复初斋文集》卷十,酒说)。直至今天的“酒水”连称,也显示以水解酒文化传统的一致性与传承性。

  水者,生命之门也。酒之为水,经验可察;但此水物又蕴非同寻常之意,即生生之门。酒之为字, 左水右酉,而酉,先人以为其最初字形隐阖辟对开门之象,即一为春门,“出万物也”;一为秋门,“入 万物也”(翁方纲《复初斋文集》卷十,酒说)。化于水的酒,独赋春、秋二门,凸显了人们寄意其间的孕生万物、滋长万物、成就万物之深意。

  其次,酒之水,人造也。酒固为水,但此水非天然,而成于人为,酿于人造。何谓人造?其要在于酒的建构性。酒是人类对象化世界的产物,是一种从无到有的创造性和建构性的产品。

  酒性是建构的。据文献,为满足人的品评之需,酒的酿造有程有序,有方有法。曹植说:“或秋藏冬发,或春醖夏成,或云沸潮涌,或素蚁浮萍。”(曹植《酒赋》)

  酒的存在是建构的。官府有“酒正”,民间有“觞政”,酒不仅被置入各类容器,随形而在;且依礼循法遵仪而与时俯仰。

  酒的功能是建构的。或满足祀神慰祖,或满足人伦唱和,或满足饥肠冷胃,或满足性灵骚动:“礼天地、事鬼神,射乡之饮,《鹿鸣》之歌,宾主百拜,左右秩秩,上至缙绅,下逮闾里。”(朱肱《北 山酒经 》)

  其三,酒之水,化腐朽为神奇。“空桑秽饭,酝以稷 麦,以成醇醪。”(朱肱《北山酒经》) 酒是人化腐朽为神奇的结晶,其间神妙难测,变化无穷,是一种魔性的物品,造化的杰作,是人的欲望的沸腾;它虽或沉静无名,但潜藏无限的可能性,实有颠倒乾坤、呼风唤雨的伟力。

  其四,酒就人性而幻化。人以自己的喜好与偏爱创造了酒,必然会将自身的性情带入其中,可以说酒一来到这 个世界,就融入了人的性灵。酒成为酒,亦经人的复杂的内化程序,陶冶人的精神气象。被酒所移之人,其气象万千,个中滋味,如李白所咏:“但得酒中趣,勿为醒者传。”(李白《月下独酌》之二)

月下独酌之二的意思_月下独酌古诗带拼音版  第2张

  酒为合欢之水

  古代中国,早有“以酒合欢”(朱肱《北山酒经》) 之说,酒是人际亲和与认同的生活纽带,酒为交欢之水。

  在日常生活世界,酒可谓是最为寻常、大众的“同 好”,此物最易“爱”,生活离不开,堪称世俗世界里“爱物”的一般等价物,是上佳的“同好”媒介。其原因, 在于酒往往采取社会化的消费方式,即对饮或群饮。李 白固然“花间一壶酒,独酌无相亲”,但他还是“举杯 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”,视共饮为佳境。而诗史中更为 常见的是同饮共乐:“两人对酌山花开 , 一杯一杯复一 杯” ( 李白《山中与幽人对酌》); “劝君更进一杯酒, 西出阳关无故人”(王维《阳关曲》)。古人如此,近人弘一法师李叔同之《送别》,依然道出对饮之意:“一 觚浊酒尽余欢,今宵别梦寒。”总之,酒可谓天生就赋 有公共性。其实《尚书》中早就有禁“崇饮”“群饮” 的字眼,可见,酒来到这个世界,就是人际相濡以沫之水, 是天赐的“合欢水”。

  不过酒之所以成为“合欢水”,固在于共享的形式, 但更在于其内蕴,即在于其乐人伦的欢悦本性。酒可破除 客气、矜持,展现本心真情。酒宽心怡情,或使人忘我狂醉,但更醇人情性使之纯粹,从而有深情、有真气,诱人 深交合欢。尼采酒神论,颇达其趣:“在酒神的魔力之下, 不但人与人重新团结了,而且疏远、敌对、被奴役的大自 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目。人轻歌曼舞, 俨然是一更高共同体的成员,他陶然忘步忘言,飘飘然乘 风飞,此刻他觉得自己就是神。”

  酒者陶然忘我,酒者聚意凝情,酒者感时伤别,酒者 化敌为友,让人“重新团结”了,是为合欢之水。

  酒为性灵之水

  酒之所以能合欢,缘在酒性入人性,人性化酒性。恰 如李白所咏:“不知有吾身,此乐最为甚”(李白《月下独酌》 之三)。合欢之极,越名教而任自然,化人性而为神性, 超凡而脱俗,以至“死生惊惧交于前而不知”,达致“幕 天席地,纵意所如”的化境。

  淳于髡嗜酒逸事,隐喻了酒的这种魔力。

  淳于髡为战国齐人。“长不满七尺,滑稽多辩,数使 诸侯,未尝屈辱。”齐威王八年,楚攻齐,齐王使淳于髡赴赵求援,楚退兵。之后齐王召淳于髡赐酒问他“能饮几 何”,淳于髡回答“一斗亦醉,一石亦醉”。

  从这一故事中,我们可以读出别样的意味,这就是酒与性灵的自由。酒量之所以有一斗和一石的悬殊之别,缘在周遭环境的变化。显然,秩序越井然,礼法越森严,则其酒量越小,反之,则酒量越大。这意 味着什么呢?

  其一,它意味着酒与秩序、特别是与冷漠和集权高压是根本对立的,酒的本性在于越名教而任自然。历史上的 禁酒固然事出多因,但巩固集权礼法秩序则是根本要因。 所以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不仅禁“崇饮、群饮”,还不乏诛杀的恐吓:“厥或诰曰:‘群饮。’汝勿佚。尽执拘以归于周,予其杀。”

  其二,它意味着酒的境遇预示着社会的境况。人际的融洽,和乐的社会关系,是酒的乐园,故诗人无比怀念三代盛世的美好社会和酒无限:“年谷时熟,父子兄弟相爱, 而无暴戾不和之节,莫不相与作为酒醴,剥烹牛羊,以烹 以祀,以相与宴乐而不厌。”(苏辙《既醉备五福论》)

  其三,它说明酒系人的性灵自由。淳于髡最为欢悦之时,酒量最大;而畏惧胆寒之时,酒量最小。以此观之, 酒俨然成为性灵自由度的标尺,其量的多寡,绝非仅仅是个物理之度,更隐含了人的精神自如程度 , 真所谓 “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”(李白《月下独酌》之二)。 海量固然是肉体的杰作,酒醉亦不乏生活豪情,但意义深远的是“酒边多见自由身”,它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 了如尼采所言的“充满欢乐的”生命——“在醉的状态中, 我们一生中所经历的高潮时刻相互激励,把我们的生命 力鼓动到最高水平。”

  是谓酒为性灵之水。

  作者简介:

  胡发贵,安徽黄山太平县人。曾先后就读于 安徽劳动大学政治学系、安徽大学哲学系、中山 大学哲学系。现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,所长。兼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,中国实学研究会副会长。